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: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,黨委負主體責任,紀委負監督責任”。監督執紀問責,是黨章賦予紀委的職責。玉泉區紀委深化改革,聚焦主業主責,堅守責任擔當,從根本上切實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。
——轉職能。區紀檢監察機關抓好轉職能這個核心,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這一主線,進一步明確職責定位,聚焦監督執紀問責和查辦案件主業。一是明確定位。區紀委不再介入征地拆遷、工程招投標、人員招考等工作,集中精力抓好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業。二是協助區委做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解,將2014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重點工作細化為6大塊36小項,分解到各區級負責人和30多個部門,強化“一崗雙責”。協助區委起草印發了《玉泉區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(試行)》,明確規定了區委領導班子、區委書記、區委領導班子成員的責任和紀委的5項監督責任,并量化措施,對責任追究進行了要求。三是在不增機構不增編制的原則下,調整內設機構,把更多的力量調配到查辦案件和執紀監督的主業上來。將黨風室、糾風室、執法室、投訴中心四合一,整合成立黨風政風監督室,同時加強辦案力量,形成合力。
——轉方式。區紀檢監察機關把轉方式貫徹到業務工作各個方面,通過轉方式高效聚焦中心任務,履行好紀檢監察工作職責。一是加大查辦案件力度。實行常委包鎮、涉農街道辦事處制度,變坐等上訪為主動尋訪問訪。充分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作用,加強與公檢法等相關部門的配合,形成整體合力,樹立辦案“一盤棋”思想。同時,實行“一案雙查”制度,強化責任追究,既追究當事人的違紀違法責任,又倒查發案的部門單位責任領導或領導班子責任。二是強化作風監督檢查工作。把經常性監督檢查和明察暗訪結合起來,及時發現和查處問題,加大通報和曝光力度。三是注重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漸,開展警示教育,邀請自治區紀委相關領導為全區300名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講座,舉辦全區農村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培訓,開設“清風玉泉”政務微博,發布廉政短信,筑牢干部們思想防線,提高干部們履職能力。
——轉作風。區紀檢監察機關按照正人先正己、打鐵還需自身硬的要求,突出抓紀檢監察機關內部管理與監督。一是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,區紀委領導班子成員分為5個小組,帶領各自分管科室人員到基層開展走訪、回訪,通過貼近群眾,了解社情民意、破解發展難題、化解社會矛盾。至目前,區紀委監察局已走訪聯系群眾50余戶,解決實際問題15個。二是強化日常監督管理,建立機關內部考勤管理等制度,實行科室輪流簽到制度和外出請示報告制度,堅持用制度管人、按制度辦事。區紀委辦公室專門負責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,對干部日常工作行為進行監督,加強常態化管理,切實改進工作作風。同時,鞏固和深化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,紀檢監察干部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“三嚴三實”要求,切實糾正自身存在的“四風”問題。對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行為零容忍,加大查處力度,防止“燈下黑”。